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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精服务 强管理 共谱公共交通事业新篇章——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宣贯培训顺利举办
2024-11-288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即将执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深入理解条例内容,增强部门间协调,确保条例落实,构建高效绿色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主办、新疆道路运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承办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线上宣贯培训班于2024 年 11 月 27 日顺利举办。来自全疆各地(州、市)和县(市)分管领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业务负责人及各地公安、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包含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企业等)主要负责人共722人参加了培训。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孔令忠、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宝玉、自治区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志斌、自治区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副秘书长詹军在交通运输厅主会场参加培训。培训班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处处长鲁涛主持。

开班仪式上,孔令忠巡视员发表了动员讲话,并就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主要内容,全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二是要把握机会,深刻领悟学习培训重点;三是要学以致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他强调,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的血脉,是居民出行的重要保障,各位学员要深刻认识到公共交通事业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力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坚定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综合治理体系,牢牢守住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底线。

培训班上所有参培人员首先观看了《条例》宣传片。接着培训班特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中心战略规划研究室副主任赵海宾授课。赵海宾副主任作为《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撰写者之一,分享了《条例》起草的历史背景和意义,以及他在撰写《条例》过程中的宝贵经验和心得,细致入微地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通知》的工作安排。他还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列举了《条例》在不同城市中的成功应用与实施路径,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既具创新性又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与建议,为参培人员后续开展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案。不仅帮助大家深刻领会《条例》的各项条款,更掌握了其背后的深层逻辑与实践智慧,为日后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贯彻《条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鲁涛处长在培训结束后,就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五点工作建议:一是各地必须重视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并将《条例》的学习与宣传作为核心任务,通过新媒体等渠道深入普及,确保《条例》得到切实执行。二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鼓励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并建立合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联动,以确保公共交通的安全管理。三是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合理规划公交专用道,发展定制公交服务,并改善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者的无障碍出行体验。四是加速公共交通设施及装备的更新换代,督促企业更新新能源及动力电池车辆,推广低地板和低入口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确保补贴工作的质量。五是在岁末年初,各地需高度重视并确保公交、出租及货运等行业稳定,多措并举,有效应对节日期间人流、物流的增加,保障公众出行、物资保障需求得到满足,维护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
本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搭建了一个高效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极大地促进了参培人员对《条例》精神实质和具体条款的深入理解与把握,为后续全面、准确、高效地执行《条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深入剖析条例内容,结合实践案例分享,不仅增强了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还激发了大家对于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优化运营管理的积极思考与创新实践。
协会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新规定的宣传引导与监督落实,我们将继续深化培训机制,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共同营造安全、便捷、绿色的公共交通环境,为加快构建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文/马慧君 王伯栋 图/马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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